11月20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应勇检察长在沪调研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常委会、省检察院党组(扩大)会、市委专题会议、市检察院专题会议和珠山区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锋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及最高检部署要求,以有力措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抓紧抓实。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态度坚决,从重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有力震慑犯罪。
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履职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要学习理解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要求,主动转变、积极探索符合本院实际的做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把检察管理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促进“三个管理”相互贯通,相得益彰,充分发挥各项管理的效用。
三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盯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不懈努力。
编辑|许婧琛
校审|余 健
监制|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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