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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珠山检察:同步监督销毁一批假冒品牌假酒
时间:2025-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些涉案假“李渡”酒被销毁了,才算真正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李川看着被查获扣押的1千余瓶涉案假“李渡”酒、酒瓶及小标签等涉案物品被无害化销毁后说道。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及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受邀依法对景德镇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分局集中销毁涉案假酒行动进行同步监督,公益诉讼观察员江伟民参与活动。

此次行动共集中销毁59箱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予以没收的总价值18万余元的假冒“李渡”牌白酒。为确保集中销毁行动依法顺利开展,珠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涉案物品明细逐件清查、对销毁现场全程监督,由专业机构江西德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涉案假酒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据悉,此次集中销毁的假冒“李渡”牌假酒所涉案件系徐某某在未取得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采取贴假标签的方式把低价白酒包装成假冒“李渡”牌高档白酒向多人销售,自2018年至今,销售数量500余瓶,案涉金额高达19万余元。2024年1月,珠山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徐某某刑事责任。2024年8月,珠山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2万元。

“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一方面侵占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正常市场份额,一方面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此次公开销毁行动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作为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见证了此次假冒白酒的无害化销毁处理,不仅能够防止假冒白酒回流扰乱市场,而且完全符合现代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对自然生态友好,值得提倡。”公益诉讼观察员江伟民由衷表示。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涉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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