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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力延伸,巧解民生纠纷——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纪实
时间:2018-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多种形式培训“法律明白人”,巧妙化解多个社会矛盾纠纷。凸显该院“检察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成果,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隔空传法,明白人解决群众难题

何家坞社区综治办主任江雪英是该院培养的第一批法律明白人。作为一名社区综治干部,江雪英每天奋战在解决群众困难和矛盾的第一线。

近期,何家坞社区群众反应已经有多辆电动车失窃,社区居民急需安全的地点集中停放电动车。江雪英了解情况后,协同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共同到辖区内大厦协商沟通在其公共场所停放车辆事宜。协商过程中,大厦物业以该场所是其私有产权为由,对社区群众开出高价停车费。

江雪英在大厦物业处碰壁之后,总觉得物业所提的要求并不合法。江雪英说:“我从大厦回来之后,就想利用法律武器解决这个事情,想起珠山区检察院在我们社区进行法律宣讲时讲过物权法,所以我就向检察院的同志进行了求助。

何家坞社区挂点干警小闵接到江雪英电话了解情况后,详细的讲解了《民法通则》、《物权法》中关于用益物权等方面的知识:大厦的公共属于大厦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并不享受所有权,所有业主都对其享受用益物权,在规定范围内是允许在那停放车辆的。业主之外的群众,可以与其协商,订立民事合同,收取适当费用,但不得显失公平。”随后还根据具体情况拟了相关材料,通过邮箱发给她。江雪英学习了相关法律后,信心满满的再次与群众代表与大厦物业进行协商,“以理明情、依法说事”,最终双方达成适当缴费、依法管理的共识

巧解纠纷,“旧冤家”重续近邻情意

无独有偶,夜叉坞社区主任胡小青也在该院挂点干警的帮助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有多年矛盾的邻里纠纷。

梅某和陈某是该社区的上下楼的邻居。多年前,因陈某家中漏水,损坏了梅某家中装饰,导致双方发生矛盾,甚至多次发生肢体冲突,社区干部多次上门调解都无果,双方均表示不让步。

胡小青说:“双方本来邻里关系很和睦,就因为漏水这点小事导致好好的近邻变成冤家。”近日,陈某家再次漏水,梅某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陈家大门踹坏,双方矛盾再次激发,发生肢体冲突。

该院干警在走访社区时了解到该情况后,与社区主任胡小青分别赴陈某、梅某家中。干警小黄与陈某讲解了损坏他人财物的相关法律责任,与梅某分析正确的维权方法,双方均表示自己之前是意气用事,没有考虑到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陈爱萍主动把漏水修好,梅立华赔偿陈家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热心帮助,继承法解决老人忧虑

另外法律明白人中还有吴建民等人积极活跃于基层法治建设一线。吴建民是昌河厂一名快退休的职工,天生热心的他时常穿梭于退休老人之间,帮助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困难。用吴建民自己的话说就是:“我还年轻着呢。比我年纪更大的老人们更需要帮助,我要继续尊老。”

近日,吴建民的邻居王老遇到了点难题。年近古稀的王老还健在,他的儿子和现任的妻子就开始争夺其房屋所有权。王老儿子主张,自古自承父业,天经地义,未来应该由其继承房产;王老的妻子却主张,自从王老前妻去世之后,近十年都是她照顾王老饮食起居,王老儿子平时回家少,没有尽赡养义务,不应该继承房产。吴建民见到王老整天愁眉苦脸,身体也日况愈下,就寻思着要帮助王老解决这个问题。

吴建明来到珠山区检察院驻昌河检察室找到了干警付佳龙,两人从婚姻继承法角度详细分析了王老房产继承的问题,“王老的房产应该是属于其与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王老的妻子过世以后,应该由王老及其儿子共同继承一半的房产,所以此时,房产应该是王老占3/4,其儿子占1/4。如果王老过世,就由其儿子与现任的妻子平均继承遗产。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由儿子继承5/8,现任妻子继承3/8。如果有遗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按照遗嘱执行。”

    据吴建明介绍,他在深入了这块法律之后,主动到参与调和王老家的纠纷,与三人把法律阐述清楚。讯问王老的意见后,王老当即表示,要按照法律设立遗嘱,在其百年之后,按照遗嘱分他的房产。

    据了解,珠山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积极投身于为基层群众解决切身问题,帮助群众使用法律武器,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有效的将问题消化在基层,防止“小事拖大”,为平安珠山建设提供了司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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