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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讲述高质效办案故事在检察日报刊登
时间:2025-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0日,《检察日报》第02版-要闻刊登了珠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讲述高质效办案故事-张阿姨摆脱暴力泥潭>





  【关键词】

  反家暴 支持起诉 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家暴的阴霾下,受害者往往承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而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家暴受害者的重要措施。2024年10月,珠山区妇联将张阿姨遭受家暴的线索移送到我院。

  30年前,张阿姨与丈夫李某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李某某多次殴打张阿姨,张阿姨都选择了默默承受。近年,两个女儿先后成家,李某某依然对张阿姨无故打骂。张阿姨从家中逃离后,仍被李某某跟踪、骚扰,无法正常生活。无奈之下,张阿姨向区妇联求助。

  区妇联将该线索移送我院后,我院经初步审查认为,张阿姨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必须依法保护。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张阿姨向我院提出了民事支持起诉申请。

  受理张阿姨的申请后,检察官积极行动,一方面协助张阿姨寻找、固定证据材料,另一方面走访张阿姨的两个女儿,进一步核实案情。经调查,张阿姨所述情况属实,其人身安全正面临威胁。2024年11月,根据张阿姨的诉求,我院向区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为张阿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理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如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对申请人张某某实施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威胁、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某某……”

  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检察院、法院联合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向李某某送达裁定,并共同对其释法说理,阐明家暴行为的违法性,告诫其遵守法院裁定,禁止对张阿姨实施暴力。

  鉴于张阿姨因受到惊吓情绪较为低落,我院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其走出家暴阴霾,用法律的温度为其找回生活的阳光。

  今年1月17日,为了进一步筑牢反家暴司法屏障,我院与区妇联会签《关于支持起诉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方将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会商等方式共同解决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讲述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锋 整理:本报通讯员黄新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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