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南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2024年第3期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刊典型案例。
意义:
检察机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府检联动,统筹南河污染问题,共同研讨整治措施,强化南河流域的保护治理,为河湖永续利用、人文和谐共生贡献检察智慧。同时,加强系统治理,对南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进行全链条保护,联合政府、社会力量形成保护合力,完善水系生态保护常态长效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水平,主动融入到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珠山区文工商旅经济发展大局,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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