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这次大会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更是我们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各自岗位职责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本院进一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更多生动实践。
会议要求
坚持“学”字聚力,做到走深走实。要准确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的工作要求,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报告中蕴含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坚持“悟”字发力,做到入脑入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融入检察根基血脉中。秉持“止于至善”“人民至上”和“能动检察”理念,努力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干”字赋力,做到见行见效。要始终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使命任务,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找准法律监督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