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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珠山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珠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5年,我院被评为“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 

     一、把握打击犯罪重点,履行检察职能 

    着力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为区域稳定保驾护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015年,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犯罪232件3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8件283人。共受理各类公诉案件366件51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12件445人。以维护民生民利为办案重点,以服务群众为办案方向,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危民生、侵民利的犯罪,依法办理了邹忠太、聂翔等13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黑恶势力犯罪,扫除了危害群众利益的不稳定社会因素。对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决定不批捕35人、不起诉13人。 

  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坚持惩防并举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理念,严肃查办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2015年,我院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着重对涉农资金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进行重点查处,我院依法查办的浮梁县发改委主任胡顺生涉嫌受贿、单位受贿、玩忽职守案及相关行贿人,挖出了在申报国家扶持涉农资金项目过程中“动手脚”的腐败蛀虫,打击了想通过“捷径”拿到项目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重点打击道路运输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对景德镇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冯晓东、王志青等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依法立案查处,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坚持侦查一体化大局观,协助省检察院查办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受贿案,并通过王平受贿案依法立案查处了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胡成龙受贿、行贿案以及一批行贿人,使整个系列腐败案得到成功查处。在大力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力求做到标本兼治,以“‘四个一’”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订单式回访警示”、“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等形式进行职务犯罪预防。 

    着力开展法律监督,创造良好司法环境。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侦查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另案处理,改变强制措施的监督,有效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现象发生。今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8人,建议追加漏捕、漏诉41人。不断加强两法衔接力度,参与行政行为监督,及时发现涉及民生刑事案件线索,及早扼杀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如我院侦监科在与珠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沟通中发现,潘某、石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购进危险化学品甲醇,用水勾兑后违法制成“纯基燃料生物油”,销售给四十余家饭店,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我院侦监科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建议工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报我院备案。加强审判监督,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克服“重配合轻监督”、“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的思想,严格执法,共提请刑事案件抗诉3件,抗诉成功率达100%,为着力开展诉讼监督,创造了良好司法环境。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3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8件,诉讼程序违法监督5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依法审查社区矫正对象资料,纠正脱管漏管罪犯10人;定期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对辖区内3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向法院提请收监,均被法院采纳。 

  着力畅通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坚持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共接访群众340余次,检察长接访群众50余次,做到了群众来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加强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联系,2015年11月我院检察开放日邀请群众70余人参加,让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举报等职能有了进一步了解,不断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做好检察环节信访工作的诉访分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2015年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36件,其中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4 件,控告、申诉案件8件,其他来信、来访案件24件,案件均做好案件初核、按职分流、信息反馈。 

二、突出检察工作亮点,开展专项活动 

  推进“政法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推进干警下基层活动,派遣干警深入基层,要求干警服务群众无死角,普及法律全覆盖,持续深入不松懈,通过建立“三三模式”开展群众工作,成立“法治辅导员”、“法治志愿者”、“基层法律顾问”三支队伍,对社区群众开展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援助,进行法治全面覆盖;推行对重点对象“七个必到必访”、“组成基层宣讲团”、“成立驻社区机构”三种培养方式,进行送法上门、集中宣讲、加强联系,帮助群众学法用法;建立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经费保障三项机制,督促干警为群众做实事、实做事、事做实,让群众工作实打实的开展。2015年我院为辖区内九街道一镇的群众开展法律讲堂68次,挂点干警走访群众300余户,向全区二十三所小学及社区群众发放《检察官对你说》宣传册32000余份,通过“法治讲堂”、“法律门诊”等形式,为群众解答大量法律问题。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江西省委书记强卫等领导视察我院工作时,充分肯定我院开展的“政法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专项活动,指出我院通过“三三模式”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提高了司法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了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并要求继续开展干警下基层活动,继续搞好群众工作,继续培养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制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工作部署,采取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落实分责、对照重点问题排查梳理、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发现问题集中整改等举措,重点对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等九大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进行查、办、改,组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进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学习21次,查找出各类问题27个。不断督促院各部门勇于破而后立,围绕重点业务、环节和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自省,要求全院干警结合本职工作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做到了既深入查找、解决检察队伍中的共性问题,又深入查摆、整改执法办案中的个性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升从严治检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我院开展各种形式“三严三实”党课4次,以科室为组讨论60余次,着力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重点研读了中央、省、市编写的先进典型事迹、警示教育案例和传承红色基因读本等正反两方面的“活教材”,以焦裕禄、杨善洲、龚全珍等先进典型事迹为镜,深学细照笃行。 

三、紧贴队伍建设热点,提升执法水平 

  坚持实事求是,落实队伍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履行队伍建设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加强对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研究和推动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职责分工明确、人人积极参与的队伍建设上下联动的新格局,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坚持务实求新,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有计划地鼓励干警攻读硕士及执法办案相关的第二学历,更加注重实用性和业务能力的培养。全年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21次,有3名干警考上在职法律硕士。二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参加业务竞赛。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互教互学,磨砺实战技能,2015年,我院干警在全市第四届诉辩对抗赛中取得了优胜团体的荣誉;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知识竞赛活动中,荣获团体第一名。三是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纪律,打造钢铁检察队伍。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干警个人素质。注重对干警采取“育、用、留”等培养措施,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特长等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干警的个体的作用,让先锋模范干警起到带头作用,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后劲。2015年,在全市第四届诉辩对抗赛中,干警蒋玲玲被评为“最佳辩手”;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知识竞赛活动中干警李剑云、黄陈婧分别荣获个人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围绕公正执法特点,主动接受监督 

  不断推行检务公开,接受外部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下,做到坚持定期、专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树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理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魏小琴带领20余名在赣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赴我院视察工作,听取各项检察工作汇报,代表们对我院将检察职能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举措和取得的成绩一致点赞。健全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平台,推行案件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通过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55件,法律文书145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4条。邀请新闻媒体、人民监督员开门评检,认真对待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风险防控。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去年各部门自查的风险点,我院再次对各个重点岗位,尤其是对涉及到人、财、物的部门的权力与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排查风险并评定等级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重点强化对自侦案件的监督,继续落实“一案三卡”、安全预案、案件回访制度,实行“流程监督”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 

  不断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在“社会、职业、组织、政治”四个文化层面上下功夫,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狠抓纪律作风,树立道德标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以及省委政法委《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等规定,不断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督促践行好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号召全体干警向先进模范学习,不断提高检察人员“三做起”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即从班子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年初,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全院干警签订年度“三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和遵纪守法、廉洁从检承诺书,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 

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仍然存在不足和困难:一是规范司法行为还需持续深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尚未完全树立;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有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仍有差距;三、存在检察人才流失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院持续发展;四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特别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主动争取各方支持,以更加负责的态度,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总要求,保证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面推进法治珠山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通过办案锻炼提升检察队伍的实战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不断加大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办案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突出查办扶贫帮困、环境保护等热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贪污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在城市建设中资金补贴和扶贫政策实施、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渎职侵权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牢固树立监督有所作为、在位有为的观念,把“利用监督促进和谐”理念落到实  处。 

  二、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检察工作创新 

    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干警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各项新规定,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二是要切实做好保障准备,确保硬件软件齐备。尤其是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的健全和完善,加大对案件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的软硬件设施投入,推行电子阅卷制度。三是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案管中心实现资源的多方位共享,实现办案期限全程跟踪,预防超期羁押,健全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细化证据合法性证明标准和要求,加强对证据合法性及合法性证明的审查力度,加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监督。 

  三、更好地关注民生,守护公平正义 

    坚持把检察职能与保障民生相结合,落实执法为民的执检理念。一是继续开展检察干警下基层活动。把检察触角深入最基层,把法律服务带到群众身边,积极培养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群众信任感和公众安全感;二是坚持开门接访、检察长接访。与来访群众“零距离”接触,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全部受理,及时答复,妥善处置涉检信访案件,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倾听民众呼声,要畅通检察信息渠道,认真做好息访息诉工作,逐步完善接待室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接访环境,推进远程接访;三是加大被害人救助力度。把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及时依法对刑事犯罪中的困难被害人进行救助。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把加强队伍建设与提升执法能力摆到同等位置,通过抓思想,打牢思想基础;抓管理,优化队伍结构;抓问责,强化整改力度;抓创新,提升执法能力,持续深入的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使珠山检察队伍思想端正、执法公正、处事刚正,加强队伍执法能力,以坚定的思想信念、规范的司法行为、高超的执法水平、公正廉洁的作风,提升队伍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公众对检察队伍的信赖度、认可度、满意度。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感受到,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每一分成绩,都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要求,振奋精神,忠诚履职,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为建设法治珠山作出不懈努力。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以出现时间先后为序) 

 

 

1、‘四个一’”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珠山区检察院通过对辖区内企业“设立一块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栏”、“发放一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上一堂廉政教育警示课”、“签订一份廉政合作公约”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2、订单式回访警示:针对出现过职务犯罪的案发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回访警示,防止案发单位就疾复发。 

3、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4、“政法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专项活动:珠山区检察院自2012年开始不断派遣干警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为群众开展法制教育,帮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法律明白人。 

5、“三三模式”:是珠山区检察院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专项活动的主要举措,指的是三支队伍、三种培养模式、三项机制。 

6、“七个必到必访”:村(居)民代表必到必访,信访户必到必访,矛盾纠纷户必到必访,邪教帮教户必到必访,刑释解教回归人员必到必访,发生刑事案件户必到必访,特困户必到必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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