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珠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2年第一季度,本院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件,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填报7件,占比77.78%。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营造良好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