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记录重大事项54件,其中4件属于补录,均已调查核实;54件事项中,院领导填报28件,占51.85%;员额检察官共计填报48件,占88.89%。上述填报事项中,40件以电话、短信方式过问,8件来人当面过问,5件以微信方式过问,另有2件系转交材料的方式;4件源自上级检察机关。所有54件记录事项均系反映情况或过问了解,无干预插手的情况,其中通过电话过问了解的占74.07%,来人直接过问了解的占14.81%;检察机关人员占7.41%,非检察机关人员占92.59%。
自今年1月份开始,全省检察机关改变以往纸质版填报“三个规定”,利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填报数据,本院指定数据专管员于每月25日前,利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数据专管员账号查看当月未完成填报的人员,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由其督促未填报干警做好填报工作。要求部门负责人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登录填报系统查看本部门干警填报情况,及时提醒本部门未完成填报的干警做好填报工作,确保100%填报。数据专管员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对上月填报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并上报给上级检察院。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针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做了以下工作:
1、2021年3月28日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新进行了原汁原味的全文学习,强调检察干警在履职办案时需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有关精神。
2、积极向干警传达上级检察机关补录2018年以来三个规定事项的精神,有三名干警补录了4件重大事项,上述事项均由本院检务督察部调查核实。
3、针对1名干警主动上报因对三个规定文件内容理解不透而漏报的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经院党组研究对该名干警进行谈话提醒。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持之以恒抓落实。树立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是严管厚爱,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的意识,以及“记录多是好事,对中央部署落实得好”的观念,用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下去。二是加大宣传学习。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及时掌握规定具体要求及高检院最新精神。三是树立正确导向。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自觉登记,带领和督促全体检察人员如实记录,真正使“隔离带”“防火墙”发挥作用。四是强化督察追责。本院检务督察部门要紧盯长期“零报告”的个人,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发现漏报、瞒报等问题严肃追责、通报。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