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一季度,本院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7件,占比29.2%。从记录报告事项的类别看,涉及司法活动23件,占比95.8%;项目安排1件,占比4.2%。
下一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折不扣地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坚持逢问必录、如实记录,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