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珠山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10-12月,本院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7件,占比15.22%。从记录报告事项的类别看,涉及司法活动36件,占比78.26%;干部选拔任用2件,占比4.35%;项目安排3件,占比6.52%;监督执纪5件,占比10.87%。
下一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坚持“有问必录”、“有责必究”工作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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