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珠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1-3月,本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4件,占比10.81%。
下一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廉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