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在校园滋生,呈蔓延趋势。4月17日,珠山区检察院与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检校合作,将检察听证开进大学校园,以案说法,警示大学生远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听证会由珠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锋主持,来自教育机构及基层组织的人民监督员应邀担任听证员、珠山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施向阳受邀参与听证,学院200余名师生列席旁听,实现检察听证与校园课堂“同频共振。
案情简介
宁夏某学校在校学生苏某经打工认识的工友劝诱,提供其名下银行卡帮其取出违法资金20900元,并按要求进行资金转移,自己获得非法利益900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珠山公安分局查获。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主动投案并退还非法所得,珠山区检察院前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其违法行为仍应受到行政处罚。考虑到案涉当事人苏某远在宁夏就读,为不影响其正常学习,听证会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听取其陈述。
听证过程中,苏某动情地说,“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时我也不清楚提供银行卡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觉得对方是朋友,不好意思拒绝,目前我还正在上学,希望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给我从轻处罚,也希望在场的同学们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苏某现身说法,引起了同学们的深思。
现场普法
“同学们,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希望大家牢记,不要因为贪图小利出借电话卡、银行卡、提供资金账户协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资金,日常更要警惕各类电信诈骗行为,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在评议间隙,李锋检察长现场进行普法宣传。
听证评议
经过听证员评议,结合本案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从挽救和教育的角度,检察机关决定向公安机关制发对苏某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行政机关、关工委与旁听人员纷纷认同,李锋表示:“法律的底线不能触碰,我们要充分汲取传统司法中的智慧和养分,在办案过程中不能仅满足于有法律依据或者不违法的底线,而应追求更高的标准、最佳的效果,善于统筹天理、国法、人情,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检察听证落下帷幕。
检察长寄语
为避免类似案件发生,在学生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和信仰的力量,李锋即兴寄语广大青年学生,希望学生争做一个干净的人、一个学习的人、一个立志的人。他引用杨绛先生的名言勉励学生,要坚持底线思维,要恪守灵魂深处有净土,思想背后有初心,坚守良知和道义,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鼓励学生养成学习良好习惯时,他表示,没有白读过的书,没有白走过的路,读书是最低门槛的高贵。他借鉴曾国藩主张的“人贵在有志、有识、有恒” 和王阳明提倡的“人无志,事不成”,勉励学生既要谋划长远目标,又要制定阶段目标,最大限度挖掘潜能,塑造一个最好的自己。
李锋的即兴附言引来现场久久不息的掌声雷动,旁听师生深受感染,意犹未尽。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许倩晔表示,今天走进大学校园的检察听证,是一堂充满人生哲理、教学实践相长、特殊的“思政课”。
现实意义
检察听证走进大学校园,实现办案与普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实现“1+1>2”的效果,是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诠释和创新举措。珠山区检察院将秉承初心、匠心、慧心,用心用情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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