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
纪
学
习
教
育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5月31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邓迎春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辅导。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建义主持,全体检察干警参与学习。
会上,邓迎春围绕为什么要开展纪律教育、我们应遵守哪些纪律法规以及违纪违法后果是什么、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个方面,通过案例讲解、典型案例通报、新旧对比等方式,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树牢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敬畏、严格纪律约束,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此次专题辅导主题鲜明、生动精彩、内容丰富、阐释精准,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全体干警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条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将时刻牢记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持续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用忠诚践行誓言,用勤奋书写担当,能动履职深化检察监督,在服务保障珠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
会后,各支部迅速组织召开党支部学习会,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党支部
参会党员干警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踊跃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剖析自身不足、明确改进方向,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着力增强学习《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深悟透,切实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第二党支部
参会党员表示,在工作中要时时做到慎独、慎微,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日常生活中,要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检视自己,使自身真正成为一名遵规守纪的党员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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