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徐某、汤某、刘某三人利用改装pos机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盗取卡内资金的行为,以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罪起诉。三人欲利用改装pos机套卡敛财,被该院培养的“法律明白人”识破,终入法网。
学技多年,终出“捞金计”
被告人徐某是江西某高校电子信息专业优秀毕业生,也是村子里大家公认的“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毕业后,徐某在大城市打拼了几年,有了一定的积蓄,就利用学到的技术回到家乡上饶开了间网吧,梦想着从小网吧老板逐渐成为IT业巨头。网吧刚开张后,刘某、汤某便是常客,慢慢的三人成为朋友。
据徐某交代,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加上经营不善,网吧运营日益艰难。徐某时常跟刘某、汤某一起厮混,三个人都想赚钱,可苦于没有资金和机会。在和刘某和汤某聊天的时候,他们经常怂恿徐某利用他的电脑技术去赚钱,例如利用互联网窃取他人账户信息之类。
2015年5月,徐某在网上看到破获利用高科技设备复制他人信用卡信息案件的新闻报道,遂心生主意,赶紧找到刘某、汤某,共商“捞金”大计。
巧用人脉,寻得发财机
三人商议后决定,由徐某寻找能够复制卡信息的相关设备。在徐某的“不懈努力”下,通过其过去的同事,在余干找到一个能够非法改装pos机的人。据徐某交代,pos机被改装后,能够记录被刷的银行卡、信用卡信息,然后通过复制伪卡等手段伺机盗取他人银行卡上的资金。
2015年7月,经徐某联系,刘某、汤某在余干县一处加油站附近,以18000元购得改装后的pos机一台及相对应的接受银行卡信息的手机等作案工具。
汤某提议:“咱们这方法不适合在家里搞,万一出事了跑都没地方跑,不如去景德镇,那里瓷器店铺多,都是大宗交易,流水也多,我们套到的卡机会就多了。”三人一拍即合,就动身从上饶到景德镇踏上“捞金之旅”。
高利诱饵,撒网等捞鱼
2015年10月初,徐某等三人来到景德镇,准备将所购买的改装pos机铺向市场。
10月6日,徐某、刘某来到景德镇市国贸陶瓷广场一间陶瓷店,谎称自己系安徽省合肥市合众科技公司的员工,公司因上市需要账面流水,特此把公司名下的pos机让员工拿到街上商户供顾客刷卡使用,以便提高账面流水,并承诺每刷卡1万元,公司给商户1.5%的提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化云轩老板何某很快就答应在其店中铺设pos机。为了能够“撒更多网”,徐某等三人宣称只要介绍他人也安装pos机,除了刷卡提成,会给予不菲的发展补贴。于是,何某分别介绍了景德镇市莲社北路一间瓷器店老板陈某、浙江路一家KTV江某与徐某等三人认识。双方谈妥后,三人便再次从余干以30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台经过改造的pos机,分别给两家店安装。
细思极恐,明白人突醒
三家店铺设完毕之后,徐某等三人就在住处坐等收网。不久,就从何某的陶瓷店的pos机上窃取到一个卡号及密码,并记录在笔记本上,准备日后复制伪卡,盗取现金。
徐某按照约定给予了何某刷卡提成和相应的补贴。何某高兴之余,不忘与另外两位老板交流“赚外快”心得,可就是这一交流,让很多人避免了破财之灾。
陈某是珠山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中培养的一名法律明白人,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据其介绍,当初徐某等三人前来洽谈之时,就觉得高额利润下必有蹊跷,但碍于何某的面子,就想着安装后不使用。但听到何某让人刷卡后,获得高额利润,疑虑再次升起。想起不久之前,珠山区检察院到辖区内进行防诈骗法律知识宣讲中,有几个典型案例与此十分相似。陈某与何某等人商议后,决定将该情况反映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徐某等三人抓获,在三人住处查获用于截获银行卡号、密码信息的手机三部和用于记录银行卡信息的记录本,并在市场上查获三人投放的pos机等工具。
据了解,珠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电信诈骗激增,受骗人群增多的情形,以“检察干警下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为平台,多次就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诈骗手段在社区内进行宣讲。
据该院公诉科长孟艳介绍,为防止近期网络上流传的多起群众被诈骗钱财导致崩溃自杀的情况在辖区出现,该院特意以过去办理的类似诈骗案件为引,再次在多个社区重申防诈骗知识。所幸群众及时发现徐某等三人的犯罪行为,未造成经济损失,该院开展的活动初见成效。该院也再次提醒辖区内商户要提高防诈骗意识,与财务有关的电子产品一定要到正规部门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