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微故事】回访帮教见成效,少年走上学法途
时间:2016-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帮教对象知错悔改,发愤图强学习考进大学学法律,学习之余赴检察院求学解惑。近日,该院的帮教对象小超(化名)带着一大堆刑法上的问题来到公诉科,向曾经对他进行教育疏导的承办检察官请教问题,交流近期的学习心得。

    据了解。年少的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移送审查起诉至该院,案发时仅17周岁。小超在学校时候没有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经常去网吧等娱乐场所跟社会闲散青年共同玩耍。因在KTV与人发生矛盾,伙同他人将被害人刘某打成轻伤乙级。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承办人考虑到小超尚未成年,主动帮助小超及家属与被害人刘某进行和解,最终获得谅解。随后该院认为小超是未成年人,且是初犯,社会危害性不大,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案件不起诉后,该院以公诉科负责人孟艳为首的“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岗”主动与小超父母取得联系,希望通过对小超进行跟踪帮教,帮助其重新走上学习生活的正轨。孟艳了解到小超在学校中学习水平最初处于中等水平,只是对英语不感兴趣导致跟不上整体节奏,从而导致学习退步。该院干警黄陈婧是名硕士研究生,在英语学习方面颇有心得,每周三、五晚上通过与小超一起看英文原声电影,看英文故事等方式不断提升其学习兴趣,在高考中,小超英语以103分的成绩取得巨大进步。

   据小超自己说:“我现在在华东交大学习法律,当初孟阿姨、黄姐姐对我的教导和帮助让我有了不一样的人生,如果没有他们也许我现在早已结束学业,也是他们燃起了我对法律敬仰和兴趣,我现在在努力扎实法律基础,希望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将来手持法律利剑与孟阿姨、黄姐姐并肩作战。

   近年来,该院以回访帮教的方式帮助10余名未成年人重新开始学习生活,不仅在生活上予以支持,在学习上也给予助力,协调未成年人与学习的关系,对未成年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据统计,在帮教对象中,目前已有3名对象进入大学学习,2名参军入伍,其他多名帮教对象均在学习生活技能,希望回报社会。(文中小超为化名)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大道757号 邮编:333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