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将司法办案活动置于阳光之下,2020年10月23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徐某甲、徐某乙、徐某涛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7名来自社区、民营企业、教育部门等社会各界的人士作为听证员,对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评议。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健主持。
此前,案件承办人结合具体情况,通过向社区、街道了解情况,实地走访的方式,详细了解救助申请人的生活情况。在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认定需要救助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充分阐述与论证;申请人的爷爷结合家庭经济情况及生活实际情况陈述了申请救助的理由;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听取代理人陈述后,围绕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实际困难、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等问题开展了评议,最后一致认为徐某甲、徐某乙、徐某涛三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司法救助。
徐健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要通过司法救助方式为因案致贫的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做到“应救尽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司法服务。
听证会后,听证员表示,国家司法救助确实能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体现了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