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一米阳光”刑事和解工作室
“一米阳光”工作室让阳光洒向孩子心田
时间:2017-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米阳光”工作室让阳光洒向孩子心田

 

尚未成年却独自漂泊在外,交友不慎被带入歧途,好在有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一米阳光工作室”的检察官妈妈们的帮助,让少年们重拾生活的希望。母亲节前夕,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三名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点对点的进行特殊帮扶,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初入社会跟着“大哥”行窃触法网

黄强是00后,尚未成年的他就独自走上社会谋生,没有学历和工作经验只能从餐馆服务员、作坊学徒等工作干起,可是文化程度低、收入微薄时常让这个孩子感到生活不易。

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强在网吧玩游戏时候结识了方俊和曹亮,相似的年龄和经历让这几个孩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谁手头宽绰就请客去上网。收入本身就不高的他们逐渐难以应付日常开销。

突然有一天,黄强神神秘秘地告诉曹亮和方俊他跟了个大哥能搞到钱。据黄强交代,他的老乡梁华虽然没有工作,却经常大手大脚地请黄强吃饭唱歌,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梁华是以盗窃为生。看到梁华“来钱”这么容易,就萌发了拉着黄强和方俊一起跟着梁华去盗窃。

据悉,梁华是一个盗窃团伙的头目,其与徐英、候威(三人均已起诉)等人在景德镇市内多次行窃。

黄强等人在梁华的“指导”下,多次在公众场合盗取现金、摩托车等财物。可是好景不长,2016年10月,公安机关将黄强等人及该盗窃团伙一举抓获,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向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社会调查后订制帮扶计划给予希望

“这起虽然是普通的案件,却有三名未成年人,案件比较特殊,我们要先对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该院公诉科长孟艳向该案承办人说道。

 据悉,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必须开展社会调查,要包括未成年人受教育情况、道德品行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未成年人的社会活动情况犯罪前是否经历特殊情况及心理特征;犯罪后的行为表现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是否具有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酌定情节等情况,作为办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该案“一米阳光工作室”对三名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原来黄强和曹亮是单亲家庭,跟着父亲生活的他们经济条件都十分困难,没有母亲照顾,也没有经济实力供养他们在学校学习。犯罪嫌疑人方俊的情况更为特殊,父母离异后都不愿意抚养他,本来在学校品学兼优的他不得不辍学走上社会开始工作。

 据该院干警介绍,黄强等三人在各自的岗位工作都十分努力,只是尚未成年,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导致误入歧途,而且他们已经认识到自己错误,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社会调查后,“一米阳光工作室”决定给三个孩子分别制定帮扶计划,让他们能够重新走上社会。一方面安排三名女性干警点对点的对黄强等人定期进行心理疏导,使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的同时,能够树立阳光心态去面对生活,让他们能够感受到妈妈般的温暖;另一方面组织干警去他们各自工作的地方进行沟通,帮助三人争取到继续在各自岗位上工作的机会。

据了解,通过对三名未成年人的特殊帮扶,黄强等人均改过自新,各自在岗位上努力工作。

                        

母亲节前夕,“一米阳光工作室”召集黄强等三人及家长进行了一次座谈。当方俊看到久未蒙面的母亲时,哭的像个孩子。黄强等人的家长纷纷感到自责,都觉得在孩子管教过程中,自己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十分感激检察院干警给他们孩子的教育和机会,均表示以后会给孩子们多一点关心、多一点管教。

据悉,该院根据社会调查和帮扶效果,依法对方俊、曹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黄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米阳光”让未成年人重新走上社会

“一米阳光工作室”始终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防、捕、诉、监、护”五个层面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特殊预防,通过案前做一份详实的社会调查、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组织未成年人、家长、学校进行谈心、制定一个切实有效的帮扶计划、定期做一次案后回访等举措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据悉,今年3月,该院“一米阳光工作室”带领了5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走入特殊学校,希望通过让他们看到特殊儿童追求生活的不懈努力燃起几个未成年人生活的希望。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大道757号 邮编:333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