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近日,江西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在省检察院举行,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黄陈婧以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黄陈婧同志从检7年来,一直立志做一名有情怀的法律人、有信仰的传播者.
定期会深入各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致力于将一点一滴的法治种子播洒到未成年人心中,让法治观念在孩子们内心开花结果。面对失足未成年人,她既如利剑,能打击犯罪,又似如春风,会沐浴人心。在严格执法办案的同时,更加注重在办案中的明法释理,潜移默化地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拾生活的信心。在孩子们心里,她不仅仅是一名有耐心的检察官,更是一个有爱心的大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