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珠山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四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10-12月,本院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占比13.04%。
下一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着力宣传引导,提升思想认识,规范记录报告制度,增强“三个规定”制度执行力,将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