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珠山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6年1-3月,本院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1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占比16.13%。
下一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严字当头,把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检、规范司法办案的重要任务,持续抓深抓实。
内容来源: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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