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 月 日在珠山区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平稳发展。2013年,我院被评为“江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岗”、“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江西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景德镇市五一劳动奖”,同时还获得检察机关的最高荣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立足检察职能,逐步实现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派遣干警下基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针。2013年我院开展“检察干警进街道(社区)”活动,派遣22名干警分别至新村街道、太白园街道定点开展法律服务,1名干警任社区第一书记,2名干警赴街道司法所任职。我院要求干警做到“知民情、了民意、解民忧、帮民困”,根据群众需要进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和讲座,以实际行动提高群众满意度,注重解决社区的实际困难,派遣干警下基层设立检察官社区服务站,弥补社区法律人才的不足,今年11月,高检院特约巡视员一行来景德镇市检察院调研,在对我院考察调研中,高检院特约巡视员专程来到何家坞社区,调查了解我院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帮助情况,对我院“检察干警进街道(社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检察日报》连续几篇大篇幅就这项工作进行了报道。为社区捐助各类法律书籍1000余册,协助多个社区解决了办公用房,打造良好的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环境。
二是全面开展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建成规范合理的案件管理大楼,案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定》等八项工作制度,保障案件流程管理、涉案款物监管工作顺利进行。注重内外工作沟通,与公安、法院、律师协会及本院各部门都建立良好的案件联系沟通机制,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70件,均符合案件管理流程。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209件,形成高质量的评查报告,很大程度上促使我院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提高,办案程序更加公正,法律文书更加规范。
三是档案管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效。今年,我院被评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是全市政法机关第一家被评为此等级的单位。我院档案工作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为实现档案升级的目标,今年我们首先是实现档案电子数据化,对多年的业务档案、文书档案、基建档案进行扫描,逐步建立全院档案局域网,基本实现分级授权阅卷、电子阅卷,大幅减少纸质档案的调阅率,有效的保护了原始档案;其次是创新档案利用方式,深挖档案利用价值,以我院历年办理的有特色、有影响的案件为主,形成《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题》、《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拆迁领域腐败案件专题》、《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渎职侵权案件专题》三大本专题资料,极大的提高了档案的利用价值。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贯彻区委、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努力为发展经济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和谐。
2013年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0件256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171件24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8件394人(其中公安移送审查案件241件375人,自侦案件7件1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14件350人,公安机关撤回38人,报送市检察院10件17人。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院坚持做到:一是突出打击重点。2013年,针对我区盗窃、贩毒、非法拘禁案件依然突出的情况,我们予以重点打击;二是严把程序、事实和证据关。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沟通,确保案件质量;三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2013年采取刑事和解方式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15件,其中做出不起诉决定案件2件,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13份。全年不批准逮捕11人,不诉11人,注重对不捕、不诉的进行教育警示,取得了“挽救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把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执法办案,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突出打击重点,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对策研究,以办案质量和社会稳定双结合,践行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理念。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6件9人,大案5件8人,占所办理案件的88.9%;渎职侵权类案件3件9人,大案3件9人,大案率100%。为国家挽回损失1400余万元。注重查处涉及社会民生类案件,如在办理乐平矿务局社会保险处主任周某等人滥用职权诈骗巨额工伤保险金案中,为国家挽回被骗社会工伤医疗保险金1290余万元,保护国家专项资金的安全。
——积极创新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在查处惩治的同时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一是将预防职务犯罪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注意发现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与陶邑公司等多家企业建立“工程共管、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医疗、建筑等行业,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做好“三抓三看”工作,即抓案前预防、抓案中预防、抓案后预防,看掌握案件线索的数量和质量、看犯罪形式的轨迹和症结、看整改对象的实施和效果,真正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稳定环境
结合政法机关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在规范检察机关自身执法行为的同时,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坚持配合与监督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加强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在立案监督方面,2013年立案监督案件13件,纠正和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在侦查监督方面,突出提前介入重、特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收集证据,对罪与非罪的疑难案件,提出我们的看法和见解,充分阐述相关的法律依据。全年提前介入案件5件,追捕10人,追诉28人。在刑事审判方面,积极运用量刑建议,庭前会议,发表公诉意见和对判决裁定的审查等方式,对刑事审判活动和刑罚适用进行了有效监督。全年提出量刑建议343条,法院判决采纳289条,采纳率为83.9%。针对判决不当的案件提出刑事抗诉5件,已改判3件。其中祝某某故意杀人案获重大改判,由有期徒刑六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39件,办理我市第一起虚假诉讼提请抗诉案件,目前已提请市检察院抗诉。
——加强控告申诉工作。继续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2013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线索75件,接待信访人员116人,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化解社会矛盾,耐心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全年无一例赴省、进京涉检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大举报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散发宣传资料及其它法制资料3000余份,激发广大群众举报、控告的热情。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探索法律服务于社区建设、服务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院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抓好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干警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厉杜绝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严控公务接待,降低公务开支,加强财务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内部廉政监督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检察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执法办案八不准”的要求,一年来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和干警违法违纪情况。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思想上的“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加强与群众联系,畅通群众诉求,坚持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尤其是通过开展干警进社区活动提升检察形象,把这项工作做到位,并落实专人负责,经常性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掌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化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要求,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方向,不断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在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学历培训、检察官资格培训、业务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的同时,开展模拟实庭辩论,庭审观摩等活动,推动了队伍专业素质的稳步提高。全年共有72人次参加了省院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法律专业干警全部通过司法考试。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两法”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1人在全省“两法”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和个人风采奖。
以科学发展为方向,深化检察机制改革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我院继续发挥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平台作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严格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2013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7件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11件17人,不捕4人,不诉2人。
——落实新刑诉法规定。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应对新刑诉法中有关辩护制度、适用强制措施、简易程序出庭制度、相关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方面的变化,严格规范执法,同时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的,依法予以排除。
——实行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案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所有案件必须在审查报告中对起诉或不起诉等处理意见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由承办人填写案件风险评估表,再由科长和分管检察长根据个案情况签发意见,如遇到重大风险隐患的案件,及时提交检委会讨论。无一起因案件处理不妥而引发的涉检信访事件,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不断加强检务保障。完善内网建设,对内网线路重新进行规划,内网电脑全部进行整改,做到内网运行安全、线路排列规范、维修简洁明了,为检察机关网上办公系统运行做好前期准备。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全年共输入诉讼档案电子目录3200条,文书档案电子目录963条,扫描档案4万余页。信息宣传、理论调研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在《江西检察》、《红旗》、《瓷都检察》等刊物发表案例分析、论文及其它调研文章16篇,在《检察日报》等全国性、省、市各媒体刊载稿件200余篇,为宣传检察工作,普及法律知识起到促进作用。
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遵守的一项重大政治原则。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区人大的监督下,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树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理念。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来我院视察和评议工作,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013年,我院就民行检察工作向区人大做了专题报告,代表和委员们听取汇报后,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的监督和支持。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上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在座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2013年的检察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少、查处难,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自侦工作的开展。二是干警自觉学习,知识更新还不够,运用现代化办案设备不够熟练,要加快知识更新的步伐。三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老百姓对检察工作还不是很了解。针对不足,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实现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提升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抓手,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从以下几方面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珠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加快珠山科学发展、进位赶超,努力建设更有实力、更具活力、更富魅力新珠山的奋斗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服务措施。继续推进平安珠山、法治珠山建设。做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注重防范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把保障经济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为保持珠山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社区矫正、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等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加强释法说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及时向政府等有关部门提出堵塞漏洞、完善管理的建议。
三是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反腐败的总体部署,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等案件,继续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项目建设、房屋拆迁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破坏生态资源环境、重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既要提高大要案的比例,也要坚决查办损害民生、影响恶劣的小案,以反腐败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继续加大诉讼监督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重点,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对民事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等制度。加强与其他司法、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诉讼监督合力,健全信息共享、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诉讼监督的相关信息,解决监督中的问题,共同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增强检察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俭持检,廉洁从检。围绕树立正气、弘扬先进,积极做好培养树立模范典型和检察文化的工作。围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大检察业务培训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激励和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六是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检察机关取得的每一进步,都离不开党的领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需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工作)和重大案情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殷切期望,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我们将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荣誉为起点,把荣誉作为鞭策和动力自我加压,奋勇前进。我们相信,全体干警会不断凝聚正能量,一心干事业,必能铸就新的辉煌!